销售条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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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条款并入贵方(买方)与艾普尔换热器(苏州)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授权经销商(卖方)之间的《订单确认书》,并构成《订单确认书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《订单确认书》另有书面约定的,从其约定,无特殊约定的,本条款对买卖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 

1. 订单接受与合同约束力。所有采购订单均需经卖方审核接受后方生效,在卖方正式接受订单前,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卖方销售人员、业务代表无权代表卖方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。变更或保证。合同文书存在笔误、数字差错的,卖方有权单方修正。未经卖方授权负责人书面签字盖章的口头、单方书面陈述、承诺、保证,均不对卖方产生法律约束力。

 

2. 价格、税费、交货方式。除非卖方另行书面确认:

(1)卖方有权根据原料成本、市场变动等情况调整销售价格;
(2)货物结算价格以订单确认为准;
(3)订单无特别约定的,交货地点为卖方工厂,买方上门取货;
(4)《订单确认书》所列产品报价为含税价。

 

3. 付款条件。 付款期限以《订单确认书》载明内容为准。若买方未按期足额付款,自到期日起,买方需按未付金额万分之五/日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。
批量订单分批发货的,每一批次均视为独立合同单独结算。
卖方为催收货款产生的全部费用(包括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差旅费等)均由买方承担。
付款期限不得与买方下游客户的预期付款日期挂钩。
若卖方已备好货物待发货,但买方要求延迟交付,付款期限仍按卖方原定期限起算,且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仓储费用。

 

4. 信用审批。《订单确认书》项下货物的发货,全程需经卖方风控部门审批通过。若卖方经核查发现买方资信状况显著恶化,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出现大额到期债务逾期、主要资产被司法查封 / 冻结 / 保全、涉及重大诉讼或执行案件、经营停滞、丧失清偿能力等情形,卖方有权随时拒绝发货,除非买方预先支付货款、提供担保,或接受卖方认可的交易条件。

 

5. 发货条款。发货日期仅为预估,能否按期发货取决于买方是否及时提供图纸、完成技术资料确认,或出具采购、生产书面放行通知。卖方不对交货延误承担任何责任。卖方工厂所有货物的运输条款以《订单确认书》约定为准。除非买方出具书面运输特殊要求且卖方书面同意,否则运输方式、运输路线由卖方自行决定。
货物风险转移规则:自卖方通知可提货之日起,风险转移至买方。
买方签收货物,即视为放弃所有延期交货索赔权利。

 

6. 出口管制。 买方保证,订单项下所有货物、运输方式均不得转运至任何出口管制法规限制或禁止的地区。
违规转运、违规使用货物产生的罚款、行政处罚、第三方索赔、诉讼、律师费等全部损失,均由买方赔偿并承担卖方维权产生的全部开支。
若本条部分内容与当地适用法律冲突,本条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有效执行。

 

7. 订单取消与变更。买方不得随意取消订单;如需取消,买方须承担全部取消费用(包括不限于卖方已投入物料、人工、加工成本、配套服务支出、卖方预期利润损失等因该订单产生的所有对外负债)。
买方提出产品规格、技术、工期变更申请,卖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;如同意变更,双方须重新协商调整产品价格、付款条款后方可生效。

 

8. 损失赔偿责任。因《订单确认书》项下货物在买方或买方权利继受人占有、保管、使用期间,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全部责任由买方承担,因此对卖方造成损失的,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(包括不限于诉讼费、律师费、保全费等),保障卖方免于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

9.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责任。除本条约定外,卖方不对任何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外观、商业秘密及同类知识产权侵权承担责任。

卖方承担侵权赔偿的情形:若第三方主张《订单确认书》项下产品侵犯其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外观、商业秘密(统称“知识产权”),经司法机关判定产品侵权,卖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案:
(1)为买方取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合法授权;
(2)更换或修改产品,消除侵权情形;
(3)同意退货,退还货款并扣除合理折旧费用。

卖方免责情形:以下侵权索赔,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:
(1)侵权依据来自买方提供的资料;
(2)产品全部或部分设计由买方指定;
(3)买方对产品进行改造、与其他设备组合、配套系统使用引发的侵权。

因此导致卖方损失的,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。

本条为卖方就知识产权侵权承担责任的唯一、全部范围,亦是买方主张侵权赔偿的唯一救济途径。

买方反向赔偿义务:若侵权索赔基于买方提供资料,或产品全部/部分设计由买方指定,则由买方自行承担抗辩工作,并赔偿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、开支、判决赔款。

 

10. 设备安装、试运行、现场服务及吊装装置。所有设备的安装工作由买方负责,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。
若买方申请卖方提供现场服务,服务费按服务实施当日卖方公示标准收取,另加差旅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补贴等全部实报实销开支。
卖方不承担买方使用、加装在卖方产品上的吊装装置引发的任何责任。
吊环螺栓、吊环、吊耳、卡扣等永久固定在零部件上的吊装件,仅可用于吊装其附着的对应零部件,买方违规使用起重配件造成设备损坏、人员伤亡的,
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;买方自行操作、使用吊装设备产生的全部风险由买方自负。

 

11. 模具所有权。卖方为生产本订单产品设计、制作的模具,所有权归卖方独有;
若模具设计、制作成本全部由买方支付,则模具所有权归买方,订单生产完毕后交付买方。

 

12. 腐蚀与振动相关免责。卖方完全不负责设备腐蚀余量的核算(无例外),该参数由买方自行确定。
因此,因未预留腐蚀余量、未选用防腐材料,或设备部件因腐蚀、冲蚀、流致管道振动、其他原因产生老化损坏,无论损坏发生时间,卖方均不承担质保、损失赔偿责任。
此外,设备因积碳、淤泥、水垢或其他外来介质严重结垢造成故障的,卖方亦不承担责任。
如买方有特殊要求,应提供设备腐蚀余量、防腐方案、抗振动设计标准,双方在订单中另行约定。

 

13. 配套软件免责。产品附带配套软件按交付时现状提供,仅适配订单载明的指定功能。
买方需自行核实软件功能是否匹配自身需求,测试软件运行稳定性。
买方知悉软件结构复杂,本身可能存在固有缺陷,卖方不保证软件所有功能均可无故障运行。
针对搭载自动化服务器的卖方软件:违规读写服务器数据会导致服务器软件故障、服务器或读写程序崩溃,还可能造成服务器管控设备失灵。因违规读写服务器数据引发设备损坏、次生故障的,卖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 

14. 有限质保。

14.1 卖方质保范围
(1)发货时产品与《订单确认书》描述一致;
(2)自发货之日起 12 个月内,产品不存在材料、工艺缺陷;
(3)在采购订单载明、或卖方换热器规格单标注的设计工况下运行换热器,卖方保证换热器热力、机械性能达标。
上述质保为卖方针对本订单产品提供的全部、唯一质保承诺。卖方不作出任何其他明示、默示保证。
所有其他法定或惯例推定质保(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、特定用途适用性),无论明示、默示,或基于法律、行业惯例、过往交易产生,卖方均予以全部排除。

14.2 质保除外情形
完全或部分依据买方图纸、规格定制的产品,卖方仅保证严格按买方书面确认资料加工制造,不就买方设计方案、选型参数、工况匹配度承担任何性能质保责任。
若产品故障、性能不达标系因买方设计缺陷、参数错误、工况不匹配、买方自行改装、配套系统适配问题导致,卖方不承担质保、维修、赔偿责任。

 

15. 损失赔偿限制。无论基于合同、质保、侵权(含过失、未警示、严格产品责任)产生何种纠纷,卖方就本订单产品承担的全部责任,仅限卖方自主选择以下一种方式:维修产品、更换产品、退还买方已付货款。
卖方因买卖合同、质保违约、侵权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,最高限额为对应批次产品的合同货款。
在任何情况下,卖方均不承担任何附带损失、间接损失、特殊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)。

 

16. 货物留置权。除其他法定权利外,若买方信用不达标或发生违约,卖方有权随时:全部或部分暂停发货、追回在途货物、收回暂存卖方仓库的 买方货物,且无需另行提起诉讼。买方同意,上述暂扣、追回、取回的货物所有权直接归卖方所有,卖方将向买方对应抵扣货款。
本条不限制卖方因买方违约可主张的其他所有权利与救济手段。  

 

17. 条款优先级。若《订单确认书》生效、买方出具采购订单,双方明确约定:当买方采购订单条款与本销售条款、《订单确认书》内容冲突时, 以本条款及《订单确认书》为准;买方出具采购订单即视为认可前述约定。
买方采购订单中与本条款冲突的内容,对卖方无约束力,除非经卖方授权人员书面同意。本条款与《订单确认书》效力高于买方出具、接收的任何确认单、订单及其他书面文件;双方交易仅受本文件约束。
卖方仅对《订单确认书》及本书面条款载明内容作出承诺与保证,口头修改、变更均无效。

 

18. 不可抗力。因不可抗力(含自然灾害、洪水、火灾、地震、疫情、政府管控、征收、限产、交通管制、罢工、上下游供应链断供、电力/原材料短缺、运输中断等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)导致卖方延期生产、延期交货,或造成买方或买方客户停产、损失的,卖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;受影响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。

 

19. 履约前提。卖方接受《订单确认书》的前提:卖方能够采购到所需原材料;订单生产、发货同时受卖方当期生产计划、现行政府法规、行政命令、管控要求约束。

 

20. 合同转让限制。未经卖方事先书面许可,买方不得将本《订单确认书》全部或部分转让、分包、委托第三方履行;未经许可的转让/分包行为无效。
即便卖方书面同意转让,买方仍对订单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 

21. 卖方弃权不构成后续豁免。卖方未就某一次违约行为主张权利、收取违约金,不代表卖方放弃追究买方后续其他违约行为的权利。

 

22. 文本效力。本合同中英文条款内容不一致的,以中文为准。

 

23. 适用法律与管辖。
法律适用:《订单确认书》及本销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管辖法院:与本订单相关的纠纷,由卖方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管辖